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封存吸毒等治安违法行为记录的新规定引发热议。有人认为此举“可能会导致对某些人群的保护”。不少网友表示:“向缉毒警察致敬,坚决禁毒,不为任何吸毒行为找任何借口。”有专家指出,封存违法治安记录是针对“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记录本身完整保存在公安系统中,未被完全删除;但是,使用毒品违反刑罚或者走私、贩卖毒品等构成犯罪的,不适用查封规则。一方面,预期超过800万每年都有人被公安处罚,“摆脱终身标签”,另一方面,公众也担心“封存记录是否等于谴责违法行为”、“是否为某些人群开了绿灯”。法治发展应如何回应公众期待?这个话题值得讨论。正当这个话题正热火朝天的时候,一些违法行为正在悄然发生:人大代表、律师朱正福因多次呼吁建立虚假记录封存制度而被网友攻击犯罪,甚至散布儿子吸毒的谣言;有人在鞋底藏毒品,制作“有毒烟雾弹”依法讨论……报警也提醒大家,在讨论的同时,一定要明确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界限,区分“违法”不得以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非法形式表达意见。正福回应儿子打电话传闻!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其子朱卓拉因涉嫌吸毒被刑事拘留。正夫并非武汉大学教授,而是浩天律师事务所“朱卓佳”乌拉”律师、合伙人,其家人从未涉毒,也未受过刑事处罚。他曾吸食冰毒(俗称“猪肉食品”),并查处一名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嫌疑人及多名吸毒嫌疑人,接连向张某等人赠送毒品,并在其租住的房屋内一起喝酒。吸毒者将依法强制戒毒并移送刑事拘留。毛某、李某因涉嫌毒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e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警察说:如果你允许别人吸毒,你就会受到惩罚!一条棉毛巾包裹着甲基苯丙胺,一名男子被发现在鞋底藏有毒品。近日,深圳海关西九龙站海关查获一起入境旅客藏匿冰毒0.841克的案件。西九龙站海关人员在监管入境旅客时,发现一名进入海关处理区且未向海关申报的男性旅客行走异常,立即对其进行搜查。在检查过程中,该旅客非常惊慌,多次要求海关官员至少尽快释放他。当海关官员询问时检查乘客的鞋子时,乘客非常紧张。海关关员随后在其右脚穿着的运动鞋下发现用棉毛巾包裹的可疑白色晶体,净重0.841克。经专业机构鉴定,白色晶体中含有甲基苯丙胺。目前,该案已移送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均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刑事处罚。报警人说:藏毒或携带毒药是严重的事情!这就是本周的全部警报!快来关注警报大师,获取各种安全提示~文字|记者 张璐瑶 资料来源|央视新闻、环球网、海关发布、南方日报
编辑:杨浩贤